ST南卫股东徐东收行政监管书 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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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记者 严翠

由于在公司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期间违规减持,ST南卫(603880)持股5%以上股东徐东收行政监管决定书,并宣布自愿提前终止其今年7月披露的减持计划。值得一提的是,就在几天前,因前期控制权转让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完整、不充分等,ST南卫实控人李平刚遭到上交所通报批评。

12月17日晚,ST南卫公告,近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徐东收到了证监会江苏监管局下达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江苏证监局关于对徐东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的决定》。

具体情况为,今年7月19日,ST南卫曾披露,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徐东持有公司股份约1566.23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5.36%,上述股份来源为公司IPO前已有的股份及通过权益分派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自上述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徐东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585万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自公告披露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徐东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1169.90万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4%。

不过,2023年7月28日,ST南卫披露《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通知书的公告》,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ST南卫进行立案调查。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六条第一项的规定,上市公司或者大股东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6个月,上市公司大股东不得减持股份。

监管部门调查发现,近期,徐东作为ST南卫持股5%以上的股东,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票105.6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7%,上述减持行为发生在ST南卫被立案调查期间,违反了证监会前述规定。

根据上述情况,证监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徐东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要求徐东充分吸取教训,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切实规范减持上市公司股份行为,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12月17日晚,ST南卫同步披露,公司于12月15日收到徐东《关于提前终止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截至告知函出具日,徐东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105.65万股(占总股本0.37%),其仍持有公司股份1460.64万股(占总股本4.99%),徐东自愿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违规减持后,徐东所持ST南卫股份已低于5%,后续其减持所持股份将不再需要公告。

此外,就在几天前(12月14日),上交所刚向ST南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长李平发布通报批评处分。

上交所文件指出,李平筹划公司控制权转让事项,未在复牌公告、权益变动报告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收购方的主体资格、诚信情况及收购意图的调查情况,且经监管问询后,公司控制权变更事项短期内终止,关于控制权转让的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完整、不充分,同期公司股价出现大幅波动,李平的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

ST南卫股东徐东收行政监管书 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与此同时,因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控制权转让的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完整,风险提示不充分,上交所还对ST南卫及董秘许林晔予以了监管警示,要求上市公司及高管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