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信元债券 (014912): 关于南方信元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资产净值连续低于1亿元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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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南方信元债券 : 关于南方信元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资产净值连续低于1亿元的提示性公告

关于南方信元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资产净值

连续低于1 亿元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南方信元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南方信元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南方信元债券,基金代码:014912)(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1亿元情形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22年3月24日,截止2024年6月6日,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已连续45个工作日低于1亿元,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

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南方信元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南方信元债券,基金代码:014912。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2年3月24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1亿元情形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截至2024年6月6日,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已连续45个工作日低于1亿元。若截至2024年6月14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连续50个工作日低于1亿元,则触发上述《基金合同》约定的终止情形,《基金合同》应当终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对本基金进行清算。

三、其他事项

1、若发生上述《基金合同》约定的终止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将不再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安排详见本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南方信元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南方信元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