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路通(300555):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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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ST路通: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55 证券简称:ST路通 公告编号:2024-030

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路通视信”)于2024年5月20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4〕第146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收到《问询函》后,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对《问询函》所提及的问题进行了逐项核实,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1.2021年9月-2022年7月期间,你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累计发生资金占用15,58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尚有未归还的资金占用本金7,264万元及利息613.14万元,共计7,877.14万元。你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因资金占用事项尚未解决被年审会计师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年报显示,你公司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9,293.90万元,其中关联方占用资金账面余额7,264万元,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17.81%,2022年末计提比例为3%。

(1)说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截止回函日是否已有偿还占用资金的详细计划,如是,请说明偿还计划、资金来源、保障措施,并评估相关计划可行性,如否,说明你公司拟采取的保障自身权益的具体措施;

【回复】

1、截至 2024年 4月底,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累计归还公司占用资金金额 8,316万元,尚未归还金额为 7,264万元。

2、就占用资金归还事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始终秉持积极的偿还态度,并积极采取措施筹措资金。实际控制人曾向公司提出资金清偿方案,拟将其持有还资金占用款,因上述清偿方案涉及关联方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占用资金及公司债权重组,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的要求,经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对上述清偿方案可行性和必要性进行详细论证并综合考虑相关方履约能力,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决定,一方面撤回并优化上述清偿方案并通过法院强制执行程序尽快收回款项,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目前正在大力推进上述优化方案等以加快偿还占用资金及其利息;另一方面,实控人同时努力通过控股股东借款,并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为上市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或其他股权合作等方式筹集足额资金,以实现更快速度的资金归还。

(2)说明你公司董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是否勤勉尽责,是否采取了切实有效的措施督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尽快偿还占用款项,如是,说明已采取的具体措施及效果,如否,说明理由及责任人;

【回复】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创业板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持续要求实际控制人及其相关方采取有效措施尽快解决资金占用问题,以消除对公司的影响,保障公司权益,并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在发现资金占用问题的第一时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敦促公司于 2022年 12月 28日向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发出《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整改的函件》,要求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尽快归还占用资金并支付利息。并持续通过面对面沟通、电话敦促并多次发出《关于资金占用事项整改的敦促函》等方式严正要求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尽快归还占用资金并支付利息。

2、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前,公司独立董事韩永斌先生、曹和平先生发出《独立董事要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归还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督促函》,敦促公司管理层依法依规及时追讨全部占用资金,敦促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尽快归还占用的资金,消除对公司的不良影响,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3、为进一步敦促相关方尽快归还占用资金,公司也已经启动法律诉讼流程以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3)结合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债务压力、资信、质押风险变化等情况,说明关联方占用款项报告期末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变化的原因及合理性,并说明前期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回复】

一、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债务压力、资信、质押风险变化等情况

(一)宁波余姚华晟云城智慧城市运营科技有限公司债务、资信、质押情况 1、债务情况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宁波余姚华晟云城智慧城市运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晟云城”)主要债务(未经审计)约 2亿元人民币,对外担保金额 0.6亿元人民币。

2、资信情况

根据 2024年 5月 21日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查询的华晟云城企业信用报告,华晟云城目前不存在银行贷款情况,从未发生过逾期的贷款。

3、华晟云城持有的公司股票质押及冻结情况

截至 2024年 5月 25日,华晟云城持有公司 25,101,283股股份,已质押的股份总数为 14,875,071股,已冻结股份总数为 25,101,283股。

(二)林竹先生的债务压力、资信情况

根据 2024年 5月 25日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查询的林竹先生个人信用报告,林竹先生个人目前不存在银行贷款情况,未销户账户信用卡从未逾期过。

林竹先生存在为关联方提供保证担保的情形,担保债务金额约 2.7亿元人民币。

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变化的原因及合理性分析和前期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分析

(一)关联方资金占用款项账面余额、坏账准备的变化情况:

单位:万元

2022年末,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利息余额为 8,839.18万元,坏账准备余额为265.18万元,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3.00%;2023年末,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利息余额为 7,877.14万元,坏账准备余额为 1,400.55万元,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7.78%;2023年末关联方资金占用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较 2022年末增长 14.78%。

公司于 2022年 12月 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以下简称“江苏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10号)。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查明的事实“2021年 9月至 2022年 7月期间,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以预付货款、对外股权投资或支付投资诚意金的名义,通过中间方将公司资金划转至相关关联人银行账户,累计发生资金占用 15,580.00万元”。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于 2021年 9月至 2022年 12月共还款 7,073.80万元,截至2022年 12月关联方资金占用款项余额为 8,506.20万元。

发生上述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后,公司及董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高度负责的态度,持续督促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尽快归还占用资金,妥善处理并尽快解决上述违规事项。

本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共还款 1,242.20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剩余关联方资金占用款项余额为 7,264.00万元。

(二)关联方资金占用款项坏账准备计提的相关会计政策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关联方占用款项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未来 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公司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如果某项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显著高于在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则表明该项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除特殊情况外,本公司采用未来 12个月内发生的违约风险的变化作为整个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变化的合理估计,来确定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报告期末,公司计算关联方占用款项的预计信用损失,如果该预计信用损失大于其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如果小于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则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

(三)报告期初,关联方资金占用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公司将以款项性质为关联方资金占用等信用风险特征的其他应收款划分为关联方资金占用组合,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评估关联方资金占用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情况,并据此计提坏账准备。

报告期初,经江苏证监局在 2022年 12月 30日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10号)查明的资金占用相关事实情况,在公司及各方的努力下,2023年 1月实际控制人向公司提出资金清偿方案,拟将其持有的对香雪制药的债权转让给公司以偿还资金占用款,因上述清偿方案涉及关联方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占用资金及公司债权重组,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的要求,经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对上述清偿方案可行性和必要性进行详细论证并综合考虑相关方履约能力,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决定撤回并优化上述清偿方案,并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23)粤 01执 2509号】),积极推动通过法院强制执行程序尽快收回香雪制药的款项,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将通过上述优化方案及积极自筹资金以加快偿还占用资金及其利息。并且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在 2023年1月至 4月还款共计 1,142.20万元,还款金额占报告期初关联方资金占用账面余额 13.43%。根据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资金清偿方案和实际还款进度,公司在报告期初预计关联方资金占用款项很有可能全部收回,并按 3.00%的计提比例计提相应的关联方资金占用款项的坏账准备。

(四)报告期末,关联方资金占用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报告期末,考虑到关联方受所处主要行业的环境变化的影响、以及涉及资金占用的关联方中的宁波余姚云城人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浙江余姚信晟置业有限公司已被人民法院列入被执行人,结合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债务压力、资信、质押风险变化等情况,相关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变化。同时考虑,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承诺拟利用对香雪制药的债权 5,491.20万元及对中昂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易如波、中昂(重庆)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的债权 5,031.56万元偿还占用资金及利息。报告期末,结合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现状、房地产市场的波动情况,公司经测算后关联方资金占用组合的预计信用损失为 1,400.55万元,预计信用损失大于其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将其差额确认为当期信用减值损失。

综上所述,报告期初,公司根据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资金清偿方案和实际还款进度,预计关联方资金占用款项很有可能全部收回,并按 3.00%的计提比例计提相应的关联方资金占用款项的坏账准备具有充分性。报告期末,结合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现状、房地产市场的波动情况等因素,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按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关联方占用款项计提坏账准备,导致报告期末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变化具有合理性。

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3)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会计师意见】

(一)核查程序

1、2022年年报期间,取得 2022年全年和 2023年 1月-4月资金占用方归还资金的明细,并访谈控股股东林竹董事长关于归还资金的计划,分析 2022年期末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2、2023年年报期间,取得全年资金占用方归还资金的明细,同时了解到 2024年 1月-4月资金占用方未归还资金;取得关联方占用款项报告期末坏账准备计提的明细表,以及对“香雪制药”和“中昂地产”预估可回收金额的说明,分析 2023年期末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合理;

3、取得资金占用各关联方报表,了解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债务压力、资信、质押风险情况;

4、对涉及到的律师和评估师进行走访程序,并取得律师对于案件执行情况的备忘录,评估预估可回收金额的合理性;

5、通过百度查询法拍房起拍价问题并专项咨询律师的意见,评估预估可回收金额的合理性。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关联方占用款项报告期末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变化是合理的,前期坏账准备计提具有充分性。

2.年报显示,你公司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18,211.37万元。季度收入方面,各季度营业收入波动较小,占比较为平均,其中第四季度收入占比为 27.43%。

你公司2019-2022年各季度营业收入金额波动较大,第四季度占比较高,呈现一定季节性特征。分地区收入方面,报告期内华东地区收入占比71.31%,远高于其他地区,较2022年占比提高21.84个百分点。

(1)结合各季度营业收入结构、各类业务收入确认政策及已确认收入冲回等情况,说明各季度收入波动特征较往年发生较大变化的原因及合理性,在此基础上说明前期是否存在跨期调节收入的情形;

【回复】

一、各季度营业收入结构情况

(一)公司 2019年至 2023年各季度营业收入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   2022年   2021年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第一季度 4,929.95 27.07% 5,995.67 28.08% 3,808.93 19.81%
第二季度 4,119.08 22.62% 5,673.92 26.57% 4,436.48 23.08%
第三季度 4,166.38 22.88% 3,024.19 14.16% 3,104.11 16.15%
第四季度 4,995.96 27.43% 6,657.43 31.18% 7,876.51 40.97%
合计 18,211.37 100.00% 21,351.22 100.00% 19,226.03 100.00%
(续)

项目 2020年   2019年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第一季度 1,442.18 7.67% 5,656.52 21.44%
第二季度 6,969.01 37.08% 6,238.55 23.65%
第三季度 5,373.28 28.59% 5,489.03 20.81%
第四季度 5,011.17 26.66% 8,994.12 34.10%
合计 18,795.64 100.00% 26,378.22 100.00%
公司 2019年至 2023年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分别为 8,994.12万元、5,011.17万26.66%、40.97%、31.18%、27.43%。其中,2020年、2023年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占比较为平均,2019年、2021年和 2022年的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占比略高。另一方面,从第三季度、第四季度整体来看,公司 2019年至 2023年收入占比分别为54.91%、55.25%、57.12%、45.34%、50.31%,占比较为稳定。

(二)公司和同行业公司 2019年至 2023年分季度收入及占比情况

公司所处行业的可比上市公司或新三板挂牌公司主要为万隆光电(300710)、图南电子(839583)、佳创视讯(300264),近五年分季度营业收入占比情况如下:

公司 项目 2023年 2022年 2021年 2020年 2019年 近五年占 比平均值
路通视 信 第一季度 27.07% 28.08% 19.81% 7.67% 21.44% 20.82%
  第二季度 22.62% 26.57% 23.08% 37.08% 23.65% 26.60%
  第三季度 22.88% 14.16% 16.15% 28.59% 20.81% 20.52%
  第四季度 27.43% 31.18% 40.97% 26.66% 34.10% 32.07%
万隆光 电 第一季度 23.66% 29.15% 23.41% 15.09% 27.49% 23.76%
  第二季度 24.27% 31.90% 23.76% 26.21% 24.32% 26.09%
  第三季度 22.66% 18.27% 22.94% 32.21% 25.72% 24.36%
  第四季度 29.40% 20.68% 29.90% 26.49% 22.47% 25.79%
图南电 子 第一季度 19.50% 17.28% 21.12% 8.58% 未披露 16.62%
  第二季度 14.65% 17.24% 17.02% 19.37% 未披露 17.07%
  第三季度 未披露 28.91% 16.84% 27.02% 未披露 24.26%
  第四季度 未披露 36.57% 45.03% 45.02% 未披露 42.21%
佳创视 讯 第一季度 27.36% 14.46% 31.44% 21.62% 19.31% 22.84%
  第二季度 13.53% 24.07% 11.76% 21.12% 17.22% 17.54%
  第三季度 5.48% 47.36% 21.17% 30.26% 27.85% 26.42%
  第四季度 53.63% 14.11% 35.62% 26.99% 35.62% 33.19%
【注】1、数据来源于各公司定期报告或招股说明书;2、图南电子 2022年、2023年对外披露的是分季度主营业务收入的占比。

2021年、2022年公司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占比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第四季度收入占比的平均比例略高,2023年公司第四季度收入占比较同行业可比公司略低,主要原因为公司第四季度智慧物联应用产品收入变动影响,具体分析如下: 近三年公司第四季度分产品营业收入和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分产品 2023年      
  第四季度收入 全年收入 占第四季度收入 合计的比例 占该产品的全年 收入的比例
网络传输系统 2,413.88 7,672.82 48.32% 31.46%
智慧物联应用 1,822.66 8,770.24 36.48% 20.78%
技术服务 748.43 1,452.27 14.98% 51.54%
其他业务收入 10.99 316.05 0.22% 3.48%
合计 4,995.96 18,211.37 100.00% 27.43%
(续)

分产品 2022年      
  第四季度收入 全年收入 占第四季度收入 合计的比例 占该产品的全年 收入的比例
网络传输系统 2,030.36 9,791.83 30.50% 20.74%
智慧物联应用 4,064.60 10,654.62 61.05% 38.15%
技术服务 549.68 763.20 8.26% 72.02%
其他业务收入 12.80 141.57 0.19% 9.04%
合计 6,657.43 21,351.22 100.00% 31.18%
(续)

分产品 2021 年      
  第四季度收入 全年收入 占第四季度收入 合计的比例 占该产品的全年 收入的比例
网络传输系统 2,984.07 11,094.10 37.89% 26.90%
智慧物联应用 4,346.24 6,819.26 55.18% 63.73%
技术服务 501.87 1,050.08 6.37% 47.79%
其他业务收入 44.33 262.59 0.56% 16.88%
合计 7,876.51 19,226.03 100.00% 40.97%
公司智慧物联应用产品主要包括公司承接的视频监控、应急广播、智慧旅游等项目类业务。该类业务在项目实施完毕取得客户验收时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确认相关收入,由于各个项目类业务在项目规模、实施范围、工作量、实施周期、实施难易程度、客户需求变化、公司的报价能力等方面均有所不同,因此项目类业务收入在各季度间会呈现一定的波动。

公司 2021年、2022年第四季度确认智慧物联应用产品营业收入较为稳定,2023年第四季度确认的智慧物联应用产品营业收入较少,同比降低 55.16%。2023年第四季度智慧物联应用产品收入下降的原因:

1、2023年,广电网络运营商对于网络双向化建设和网络宽带化改造的投入维持较低水平,受到广电网络市场需求的变动,相关产品对比去年同期销量减少,导致公司营业收入整体有所下降;

2、公司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衡水湖景区 5A提升智慧旅游项目,合同总价8,000万元尚未验收并结转收入,详见本回复函第 3题。

具体项目来看,公司 2021年第四季度确认了沅陵应急广播项目收入金额1,221.36万元,2022年第四季度确认了岑巩县 5G+智慧停车(二期)项目收入金额 2,161.30万元,2023年第四季度无金额超过 500万元的智慧物联应用产品确认收入。公司的客户主要为各地广电网络运营商,广电客户一般在年初开始制定当年投资和网改计划,三季度左右进行招投标;公司中标后进行项目施工,一般在四季度左右进入客户验收阶段。2023年受到广电网络市场需求的变动影响,公司大额合同减少,全年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比下降 14.71%,第四季度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比下降 24.96%,相应原有的季节性波动特征在本年度发生变化。

二、各类业务收入确认政策

公司各类业务收入确认的具体原则如下:

1、设备类销售收入:设备类销售收入主要包括传输类设备、数据通信类设备及智能融合终端,分为国内销售以及国外销售,其中:国内销售,公司发出产品取得客户签收的发货清单,根据客户签收的日期作为收入确认的时点;国外销售,公司发出产品并办理报关手续,取得经海关核准后的报关单,根据报关单所列出口日期作为收入确认的时点。

2、系统集成类销售收入:系统集成类产品的销售包括为客户提供方案设计、交付标准或定制化的软件产品、配套硬件产品、安装、调试及系统试运行等一系列服务,涵盖视频监控、应急广播、动环网管、智慧社区、智慧旅游及其他智慧类项目,分为带安装服务和不带安装服务,对于带安装服务的,公司在项目实施完毕并经项目委托方验收合格后确认收入,根据验收单日期作为收入确认的时点;对于不带安装服务的,如交付标的为设备类产品的,公司发出产品并取得客户签收的发货清单,根据客户签收的日期作为收入确认时点;如交付标的为软件产品的,公司交付产品并以取得客户验收单作为收入确认时点。

3、提供劳务的确认主要为规划设计、工程施工,公司在设计图纸完成会审或承接的项目实施完毕,取得项目委托方的验收单以及委托方审定的金额或工作量,根据验收单日期作为收入确认的时点。

公司收入确认的具体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公司与所处行业的可比公司各类业务收入确认政策不存在显著差异,详见本回复函第 4题(2)回复内容。

三、已确认收入冲回情况

公司 2019年至 2023年度已确认收入冲回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收入确认年度 营业收入金额 已确认收入冲回金额 已确认收入冲回比 例
2019年度 26,378.22 54.44 0.21%
2020 年度 18,795.64 38.50 0.20%
2021年度 19,226.03 2.43 0.01%
2022 年度 21,351.22 30.42 0.14%
2023年度 18,211.37 70.63 0.39%
2019年至 2023年度公司已确认收入冲回金额主要是由销售退货、现金折扣、验收审减等原因导致,占各期营业收入比例较小,不存在跨期确认收入的情形。

综上所述,由于受到广电网络市场需求的变动,公司相关产品收入出现降幅,导致报告期内公司各季度收入波动特征较往年发生一定变化,该情况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相符,具有合理性。公司严格按照各项业务类型的收入确认原则,在取得相关签收或者验收单据时及时确认收入,各期收入确认时点准确,已确认收入冲回金额占比较小,前期不存在跨期确认收入的情形。

(2)说明报告期内来自华东地区的收入大幅增长的原因,并列示你公司华东地区收入金额前十大项目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称、该客户是否与你公司、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东、董监高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销售产品类型、项目进展、报告期内收入确认金额及依据等。

【回复】

一、报告期内来自华东地区的收入大幅增长的原因分析

公司来自华东地区的收入主要为来自于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等省份客户的收入,报告期内公司来自华东地区的收入金额为 12,988.43万元,较上一年度增长 2,425.84万元,增幅 22.97%。华东地区分产品营业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分产品 2023年 2022年 增长率
网络传输系统 5,680.94 5,916.87 -3.99%
智慧物联应用 5,682.00 3,828.78 48.40%
技术服务 1,439.26 745.44 93.08%
其他业务收入 186.23 71.50 160.46%
合计 12,988.43 10,562.59 22.97%
由上表可见,华东地区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大幅增长主要受智慧物联应用和技术服务类产品营业收入增长所致,智慧物联应用产品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1,853.22万元,增幅 48.40%;技术服务类产品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693.82万元,增幅 93.08%。

公司智慧物联应用产品主要包括公司承接的视频监控、应急广播、智慧旅游等项目类业务,技术服务类产品主要是为网络运营商的网络改造和工程施工提供规划设计服务,包括现有网络信息勘测、网络信息录入、业务承载规划、网络架构方案设计、技术选型、施工图及概算设计、造价咨询、施工改造等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华东地区智慧物联应用产品和技术服务类产品收入大幅增长的原因有:

1、公司顺应广电网络运营商大力发展“智慧广电”业务的趋势,加速培育智慧物联应用产品,报告期内与山东广电、江西广电深入合作,陆续中标多个应急广播项目。报告期内实现对中国广电山东网络有限公司确认收入 2,522.54万元、中国广电江西网络有限公司确认收入 1,019.84万元、江西广电数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确认 1,078.92万元,合计确认 4,621.30万元,占智慧物联应用业务总销售额的 52.69%,使得华东地区智慧物联应用产品营业收入大幅增长。

华东地区智慧物联应用产品分季度营业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      
  华东地区收入 华东地区收入 分季度占比 全部地区收入 全部地区收入 分季度占比
第一季度 2,133.73 37.55% 2,697.13 30.75%
第二季度 1,571.36 27.66% 2,608.27 29.74%
第三季度 1,000.70 17.61% 1,642.18 18.72%
项目 2023年      
  华东地区收入 华东地区收入 分季度占比 全部地区收入 全部地区收入 分季度占比
第四季度 976.21 17.18% 1,822.66 20.78%
合计 5,682.00 100.00% 8,770.24 100.00%
(续)

项目 2022年      
  华东地区收入 华东地区收入 分季度占比 全部地区收入 全部地区收入 分季度占比
第一季度 1,619.40 42.30% 3,695.55 34.69%
第二季度 606.72 15.85% 2,608.85 24.49%
第三季度 151.84 3.97% 285.61 2.68%
第四季度 1,450.82 37.89% 4,064.60 38.15%
合计 3,828.78 100.00% 10,654.62 100.00%
由上表可见,2023年公司华东地区智慧物联应用产品收入主要集中在第一季度及第二季度。

2、公司深耕于本地市场,在省内充分利用公司的本土优势扩大技术服务的销售额,其中入围宜兴区域的广电施工项目在报告期内确认收入 724.16万元,报告期内对宜兴区域广电施工项目的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163.78%,使得华东地区技术服务类产品营业收入大幅增长。

二、华东地区收入金额前十大项目的具体情况

单位:万元

序 号 客户名称 该客户是否与我公 司、实际控制人、5% 以上股东、董监高之 间存在关联关系或可 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 他关系 销售产品类 型 项目进 展 报告期内 收入确认 金额 收入确 认依据
1 江苏省广电 有线信息网 络股份有限 公司 网络传输系 统、智慧物 联应用、技 术服务 已验收 并确认 收入 4,935.40 签收单、 验收单
2 中国广电山 东网络有限 公司 网络传输系 统、智慧物 联应用 已验收 并确认 收入 2,556.57 签收单、 验收单
3 中国广电江 西网络有限 公司 网络传输系 统、智慧物 联应用、其 他业务收入 已验收 并确认 收入 1,106.11 签收单、 验收单
序 号 客户名称 该客户是否与我公 司、实际控制人、5% 以上股东、董监高之 间存在关联关系或可 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 他关系 销售产品类 型 项目进 展 报告期内 收入确认 金额 收入确 认依据
4 江西广电数 字科技有限 责任公司 智慧物联应 用 已验收 并确认 收入 1,078.92 验收单
5 福建广电网 络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网络传输系 统、智慧物 联应用、其 他业务收入 已验收 并确认 收入 1,012.91 签收单、 验收单
6 江苏有线工 程建设有限 公司 技术服务 已验收 并确认 收入 425.48 验收单
7 义乌传媒集 团有限公司 网络传输系 统 已验收 并确认 收入 211.11 验收单
8 福建森网科 技有限公司 智慧物联应 用 已验收 并确认 收入 151.69 验收单
9 宁波兆年置 业有限公司 智慧物联应 用 已验收 并确认 收入 140.37 验收单
10 南京模砾半 导体有限责 任公司 其他业务收 入 已验收 并确认 收入 110.97 签收单
由上表可见,华东地区收入金额前十大客户主要是广电网络运营商,上述客户与我公司、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东、董监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销售产品类型涉及公司的所有产品类型,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各项业务类型的收入确认原则确认相关营业收入。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继续优化市场策略,对全国市场按区域进行重点区分,重点聚焦核心省网和核心产品,报告期内来自华东地区的收入大幅增长具有合理性。

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1)(2)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会计师意见】

(一)核查程序

各季度收入波动特征较往年发生较大变化的原因及合理性;分析路通视信收入季度间的波动特征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一致的原因;

2、分析路通视信收入确认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一致;

3、获取路通视信 2019年-2023年已确认收入冲回的情况,了解并分析原因及合理性;

4、选取样本检查销售合同,识别商品控制权转移相关的合同条款与条件,评价收入确认时点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5、对本期记录的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核对销售合同、销售发票、经海关核准后的报关单、物流运输单、客户签收的发货清单、项目委托方的验收单以及委托方审定的金额或工作量等原始单据,评价相关收入确认是否符合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

6、通过对本期内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进行收入截止性测试,核查有无跨期确认收入的情况;

7、2022年和 2023年对应收账款和营业收入实行函证程序,并对未回函客户执行替代测试程序;

8、取得本期华东地区分产品收入的明细,并分析其大幅增长的合理性; 9、取得华东地区收入金额前十大项目的具体明细,了解其是否与公司、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东、董监高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销售产品类型、项目进展、报告期内收入确认金额及依据。

10、对部分华东地区的客户进行走访程序。

(二)核查意见

通过以上审计程序的执行,我们认为本事务所审计以来不存在收入跨期的情况;报告期内华东地区收入确认金额是符合会计准则规定的。

3.年报显示,你公司报告期衡水湖景区5A提升智慧旅游项目专业分包项目已基本完工。该项目合同金额8,000万元,截止2022年末你公司累计收到该项目合同价款3,406.32万元,报告期内该项目无收款进展。你公司尚未将该合同价款结转收入。

(1)说明上述项目合同的签署日期及合同约定的交付、结算进度安排,项目基本完工且已部分收款但尚未结转收入的原因,截至回函日的执行进展及执行进度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并说明交易对手方是否存在无法继续履约的风险; 【回复】

一、衡水湖项目的合同情况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江苏路通物联科技有限公司与邯郸市绿艺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衡水分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或“客户”)于 2022年 4月 11日签订了《衡水湖景区 5A提升智慧旅游项目专业分包合同》(以下简称“衡水湖项目”或“该项目”)。

合同约定的工期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2年 5月 31日。乙方务必在前述工期内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内容,且通过甲方及衡水湖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业主方’)的最终验收。”

合同约定的结算进度安排为“(1)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根据业主方付款进度及额度支付乙方合同额的 30%,作为预付款。(2)施工过程中按业主到位相应款项及进度支付进度款。每次支付工程价款不超过实际完成且经监理验收合格工程量应付款项的 65%,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且提交全部竣工验收资料后付至财政预算评审价格的 70%;工程结算经财政评审后拨付至财政评审价格的 75%;剩余 20%-22%作为维修保养费用,维修保养费用返还按照本合同‘十二条第 3小条 3.51款’执行;3%-5%作为质保金,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业主退回甲方后,由甲方无息付清。”

关于上述合同,公司已按相关规定于 2022年 4月 12日披露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以及 2022年 5月16日披露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

二、衡水湖项目尚未结转收入的原因

衡水湖项目属于公司的带安装服务的系统集成类销售业务。对于系统集成类的销售业务,公司确认收入的会计政策如下:“系统集成类产品的销售包括为客户提供方案设计、交付标准或定制化的软件产品、配套硬件产品、安装、调试及系统试运行等一系列服务,涵盖视频监控、应急广播、动环网管、智慧社区、智慧旅游及其他智慧类项目,分为带安装服务和不带安装服务,对于带安装服务的,公司在项目实施完毕并经项目委托方验收合格后确认收入,根据验收单日期作为收入确认的时点;对于不带安装服务的,①如交付标的为设备类产品的,公司发出产品并取得客户签收的发货清单,根据客户签收的日期作为收入确认时点;②如交付标的为软件产品的,公司交付产品并以取得客户验收单作为收入确认时点。”

截至报告期末,该项目尚未通过客户以及业主方的验收,故在报告期内尚未结转相关收入。

三、衡水湖项目的执行进展及执行进度、交易对手方的履约风险情况 由于该项目采用了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同步进行的建设模式,在项目实际实施过程中,根据客户和业主方要求的设计方案不断重新整改和更换实施方案导致项目工期有所延长,超过了合同约定的工期,该项目已于 2023年 12月基本完工。

截至回函日,衡水湖项目的实施工作已经完工,正处于初步验收阶段,尚未完成初步验收,正对客户、业主方和监理方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优化、整改和回复工作。由于该项目规模大、任务重、施工过程中与其他施工方的项目交叉、整合环节较多,又涉及业主方、审计、监理、项目管理单位等业务主管部门较多、工作量较大,故验收流程较为缓慢。截至回函日,公司正在积极推进该项目的验收工作,公司估计目前该项目不存在无法验收的风险。

项目结算方面,衡水湖项目建设资金最终来自于财政统筹安排,由于该项目尚未经客户以及业主方的验收合格,公司累计已收取预收款、进度款金额共计3,406.32万元。

衡水湖项目的直接客户是邯郸市绿艺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衡水分公司,该公司是邯郸市绿艺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的分支机构。项目的最终客户是衡水湖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该公司是由衡水滨湖新区财政金融局 100%持股的国有独资企业。

截至回函日,上述交易对手方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约能力。

综上所述,截至报告期末衡水湖项目由于尚未通过客户以及业主方的验收,故在报告期内尚未结转相关收入。受到项目实施的复杂程度、工作量等原因导致项目工期有所延长、验收流程较为缓慢。截至回函日,公司正在积极推进该项目的最终验收工作。该项目建设资金由财政统筹安排,交易对手方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截至目前,交易对手方不存在无法继续履约的风险。

(2)说明已收款项及应收款项的会计处理情况,已计入存货科目的工程服务成本金额以及相关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并结合对问题(1)的回复,说明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回复】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已收取衡水湖项目的合同款含税金额为 3,406.32万元,其中:确认合同负债金额为 2,987.98万元,应交税费金额为 418.34万元。由于该项目尚未验收并结转收入,故尚未确认相关的应收账款,该项目也不涉及其他的应收款项。

截至报告期末,衡水湖项目公司累计已计入存货科目的工程服务成本金额为3,190.13万元。

公司相关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会计政策是:“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 依据上述政策,公司在报告期末对于衡水湖项目已计入存货科目的工程服务成本进行减值测试,工程服务成本以合同预计总收入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为可变现净值。在项目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成本,即在出现预计亏损项目时,按照预计亏损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经测算衡水湖项目的可变现净值大于已计入存货科目的工程服务成本,故不存在减值迹象,无需计提相应的存货跌价准备。

综上所述,该项目建设资金由财政统筹安排,截至目前为止,交易对手方不存在无法继续履约的风险,主要受到项目实施的复杂程度、工作量等原因导致项目工期有所延长、验收流程较为缓慢,并且该项目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大于成本,无需计提相关存货跌价准备。

请年审会计师对该项目相关会计处理的合规性,以及该项目工程服务成本跌价准备计提充分性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会计师意见】

(一)核查程序

1、取得衡水湖项目的合同进行检查,了解项目合同的签署日期及合同约定的交付、结算进度安排;

2、了解衡水湖项目尚未结转收入的原因;

3、项目组成员在 2024年 4月参与了衡水湖项目的部分初验过程,该项目尚未达到确认收入的条件;

4、对衡水湖项目的直接客户邯郸市绿艺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衡水分公司进行走访和函证程序,了解衡水湖项目的执行进展和合同履约情况,并分析业主方的履约风险;

5、检查衡水湖项目已收款项及应收款项的会计处理情况;

6、取得已计入存货科目的工程服务成本金额以及相关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分析复核报告期期末存货科目的工程服务成本未计提跌价准备的原因和合理性。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该项目相关会计处理具有合规性,该项目工程服务成本项目可变现净值高于账面成本,因而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是合理的。

4.年报显示,你公司报告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33,937.26万元。账龄组合中,3年以上应收账款账面余额6,732.60万元,占比20.09%,坏账计提比例为64.02%。

(1)说明3年以上应收账款涉及客户名称及其是否与你公司、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东、董监高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长期未能回款的原因,是否与客户存在纠纷,客户目前是否认可该款项,是否存在无法收回风险;

【回复】

一、公司3年以上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涉及客户的情况 报告期末,公司 3年以上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的账面余额为6,732.60万元,占比 20.09%,坏账计提比例为 64.02%,3年以上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的客户结构具体分类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类别 客户数量(家) 3年以上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占比
广电网络运营商 142.00 6,552.59 97.33%
其他客户 10.00 180.01 2.67%
合计 152.00 6,732.60 100.00%
由上表可见,公司 3年以上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的客户主要为全国各地的广电网络运营商,账面余额占比为 97.33%,该类客户均为国有控股企业、上市公司,其他客户主要为政府和政府部门、电信运营商和其他企事业单位,占比为 2.67%,上述公司均与我公司、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东、董监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报告期末,3年以上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的前十大客户具体名称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号 客户名称 3年以上应收 账款账面余 额 占比
1 中国广电黑龙江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952.27 14.14%
2 南京江宁广电网络有限责任公司 594.12 8.82%
3 中国广电河南网络有限公司 357.22 5.31%
4 江苏有线网络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淮安区分公司 340.94 5.06%
5 中国广电黑龙江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鸡西市分公司 338.13 5.02%
6 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荆州分公司 254.75 3.78%
7 麻阳苗族自治县广播电视台 192.19 2.85%
8 湖北省楚天视讯网络有限公司浠水分公司 190.79 2.83%
9 中国广电黑龙江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兰西县分公司 188.74 2.80%
10 江苏有线网络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新沂分公司 187.55 2.79%
  合计 3,596.69 53.42%
结合上表所列,公司 3年以上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的前十大客户的 3年以上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合计为 3,596.69万元,占比为 53.42%,前十大客户均为国有控股的广电网络运营商,其处于产业链中的核心和强势地位,受到广电客户管理体制的原因,一般付款审批流程较长,回款进度缓慢,整体而言,上述前十名客户具有国资背景、资金实力雄厚、信誉良好、业务关系稳定,应收账款的收回有一定保障。

二、应收账款的回款风险情况分析

(一)长期未能回款的原因分析

1、公司是宽带网络智能连接和智慧应用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客户主要为国内广电网络运营商,公司通过向客户销售设备或提供服务获取收入及利润。

受客户类型和广电行业运行特点影响,由于公司主要客户为全国各级广电网络运营商,其在产业链中处于核心和强势地位,通常在招投标文件中对应付款项约定了信用账期,网络设备制造类业务平均合同账期为 3至 6个月。对于智慧物联应用业务,公司根据具体项目和客户的商务谈判结果,有些项目采用合同签订后预收款和按施工进度收款相结合的方式、有些项目在验收后收取款项。由于广电客户管理体制原因,付款审批环节层次较多、流程复杂,因此实际并未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条件进行付款,故大部分客户实际执行的账期比合同规定要长。

近年来,公司逐步从广电网络传输设备提供商向宽带网络智能连接和智慧应用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转型,结算周期较长的项目制业务规模逐年增多该类业务在项目实施完毕取得客户验收时确认收入,而结算方式是按照上线运行时间分阶段付款,由此使得项目类回款周期较设备销售有所延长,近三年公司网络设备制造、项目制业务(物联网应用及技术服务)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按行业分类 2023年   2022年   2021年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网络设备制造 7,562.65 41.53% 9,660.09 45.24% 10,880.79 56.59%
物联网应用及 技术服务 10,332.66 56.74% 11,549.56 54.09% 8,082.65 42.04%
其他业务收入 316.05 1.74% 141.57 0.66% 262.59 1.37%
合计 18,211.37 100.00% 21,351.22 100.00% 19,226.03 100.00%
2、公司所处行业的可比上市公司或新三板挂牌公司主要为万隆光电

(300710)、图南电子(839583)、佳创视讯(300264),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 3年以上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路通视信 万隆光电 图南电子 佳创视讯 行业平均值
组合计提 3年以上应 收账款账面余额 6,732.60 4,655.59 809.09 5,198.29 4,348.89
组合计提应收账款账 面余额 33,508.66 27,057.24 13,898.46 14,884.70 22,337.27
占比 20.09% 17.21% 5.82% 34.92% 19.51%
由上表可见,公司组合计提 3年以上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与同行业基本一致,符合行业特征。(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