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黄圣依,近日因为一场直播带货而陷入争议。某腊肉品牌的负责人称,自己准备了价值170万元的腊肉产品,结果只卖出去一单。另外,有人代表60余名商家报警称,他们支付了3000多万元的直播服务费,但销售额没能达到合同规定的最低金额,且相关公司拒绝按合同退款,他们认为相关公司涉嫌合同诈骗。1月26日,负责该案的警察称,该案已受理,现正处于侦查阶段。
黄圣依工作室则发表声明称,两人(杨子、黄圣依夫妇)没有作出过任何形式的招商等授权以及任何保量等承诺,且两人全面履行完成了合约内容,包括约定的直播时长、需以嘉宾身份助力推介30个指定产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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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杨子、黄圣依夫妇因为一场直播带货,陷入巨大争议。
据红星新闻报道,某腊肉品牌的负责人王女士称,她是奔着明星带货去的,还在沟通时把杨子、黄圣依夫妇的直播写进了合同里,甚至为此准备了价值170万元的腊肉产品。结果只卖出去一单,且没能与杨子、黄圣依两人同框。
对此,有人代表60余名商家报警称,他们支付了3000多万元的直播服务费,但销售额没能达到合同规定的最低金额,且相关公司拒绝按合同退款,他们认为相关公司涉嫌合同诈骗。1月26日,负责该案的警察回应称,该案已受理,现正处于侦查阶段。而被指控涉嫌合同诈骗的公司相关负责人称,1月16日这一场直播的数据确实不佳,但他们的合同不是针对单场直播的,后续还会为这些商家安排其他直播场次,他们没有跑路。
值得注意的是,在1月25日下午,黄圣依工作室发表声明称,1月16日,黄圣依和杨子是应抖影文化传媒(上海)有限公司的邀请,作为嘉宾到@表哥(覃进展)的直播间助力推介带货。两人(杨子、黄圣依)没有作出过任何形式的招商等授权以及任何保量等承诺,且两人全面履行完成了合约内容,包括约定的直播时长、需以嘉宾身份助力推介30个指定产品等。
黄圣依工作室称,“对于任何未经授权使用黄圣依、杨子肖像或名义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活动,我方将坚决追究其法律责任。”他们已第一时间敦促抖影传媒对各商家、各品牌方严格履约,及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根据媒体此前报道,王女士是某腊肉品牌的负责人,在看到抖音招商广告后,与上海晟宸泽广告传媒有限公司(下称“晟宸泽传媒”)签订了合同。在交了10万元的坑位费后,对方承诺做两场大主播直播带货+一些小主播直播带货,并且保1:14,也就是保底140万元的销售额,否则等比例退款。王女士提供的合同显示,晟宸泽传媒提供直播带货服务,每场直播艺人为行业头部达人,助力嘉宾为明星。其中,第一场直播时间为1月16日,由达人@表哥(覃进展)、艺人黄圣依和杨子直播;第二场的时间及艺人嘉宾待定。
不过,直播的进展没有晟宸泽传媒此前承诺得那么顺利。王女士表示,晟宸泽传媒曾提醒过他们爆单的问题,于是他们准备了价值170万元的腊肉产品,这些产品的保质期为180天,但最终只卖出去一单,销售额约100余元。“说好了要播的没播,承诺的比例没完成,我们也拿不到同框的直播切片,晟宸泽传媒已经没有能力执行这份合同了。”王女士称,他们要求解约退款,但被晟宸泽传媒方面一拖再拖。
公开资料显示,黄圣依1983年2月11日出生于上海市徐汇区,毕业于北京电影学院表演系,中国内地女演员、歌手、出品人、商人。2003年出演首部电视剧《红苹果乐园》;2004年凭借电影《功夫》被观众熟知,并入围第24届香港电影金像奖、第28届大众电影百花奖最佳新人奖;2007年主演的电视剧《天仙配》获得中央电视台电视剧频道的年度收视冠军。
近年来,明星带货“翻车”的事情,发生过不少。2023年11月,安徽寸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称,其为参与演员杜旭东一场直播带货活动,向杜旭东方授权公司缴纳了3.3万元坑位费,但最终只卖出64.9元,只卖了一包木耳;2021年,某商家花了51万元坑位费请陈小春为商品代言,结果最终只卖出了4000元商品,商家一纸诉状把推广的传媒公司告上法庭,广州市中院最终裁决负责推广的传媒公司退还商家41万元;2020年,有直播代运营平台高层向媒体吐槽明星带货太坑,花10万坑位费找杨坤带货,只卖出18348元销售额。最坑的是花10万坑位费找黄圣依直播,才卖出去5个杯子,销售额69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