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肥西01 (152715): 2021年第一期肥西县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24年分期偿还本金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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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1肥西01 : 2021年第一期肥西县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24年分期偿还本金的提示性公告

21肥西01 (152715): 2021年第一期肥西县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24年分期偿还本金的提示性公告

债券代码:152715.SH 债券简称:21肥西 01
2021年第一期肥西县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24年分期偿还本金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债权登记日:2024年 1月 12日
? 分期偿还本金日:2024年 1月 15日
? 本次偿还比例:20%

根据《2021年第一期肥西县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
司债券募集说明书》,2021年第一期肥西县城乡建设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附设本金提前偿还条
款,从第 3个计息年度开始至第 7个计息年度分别逐年偿还本期
债券本金的 20%,肥西县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发行人”)将于 2024年 1月 15日兑付本期债券发行总量 20%
的本金。为保证分期偿还本金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
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2021年第一期肥西县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
限公司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21肥西 01
3、债券代码:152715
4、发行人:肥西县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发行总额:7.00亿元
6、债券期限及还本付息方式:7年,债券存续期的第 3、4、
5、6、7个计息年度末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 20%、20%、20%、
20%、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
7、票面利率:4.80%
8、计息期限及付息日:本期债券计息期限自 2021年 1月
13日至 2028年 1月 12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计息期限的每年 1
月 13日(上述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

二、本期债券分期偿还本金情况
1、债权登记日:2024年 1月 12日。截至该日收市后,本
期债券投资者托管账户所记载的本期债券余额中,20%比例的本
金将被兑付。

2、分期偿还方案
本期债券将于 2024年、2025年、2026年、2027年和 2028
年每年 1月 13日(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
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 20%的比例偿还本金,到期利息随本金一
起支付。

本期债券发行人在分期偿还本金时,投资者账户中的债券持
仓数量保持不变,每张债券对应的面值相应减少。债券应计利息
以调整后的债券面值为依据进行计算。

3、债券面值计算方式
本次分期偿还 20%本金后至下次分期偿还前,本期债券面值
= 100元×(1-已偿还比例-本次偿还比例)
= 100元×(1-20%)
= 80元。

4、开盘参考价调整方式
分期偿还日开盘参考价
=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100×本次偿还比例
=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100×20%
=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20
三、分期偿还本金兑付办法
(一)本公司将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代
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进行
债券兑付、兑息。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
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
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
公司的公告为准。公司将在本期分期偿还本金日 2个交易日前将
本期债券的分期偿还本金足额划付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
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
金结算系统将债券分期偿还本金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
司或中证登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
取分期偿还本金。

四、相关机构及联系方式
1、发行人:肥西县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上派镇馆驿路肥西农商银行 20

联系人:施超
联系电话:0551-68858517
2、债权代理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888号海通外滩金融广场 B
座 5层
联系人:汤晓悦、徐煦
联系电话:18255168998
3、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