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企查查APP显示,近日,奥克斯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与格力电器(000651)等两起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件一审判决书公布。
该案件裁判日期为2022年8月份,判决书显示,原告奥克斯公司就“压缩机”发明专利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格力公司分别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开支3996.17万元、3332万元。该专利申请日为2000年8月11日,授权公告日为2004年9月29日,后被转让至奥克斯公司名下。
被告格力公司辩称,涉案专利历经三次权利转移,奥克斯公司未就其享有被诉侵权期间内连续、完整的权利尽到应尽的举证责任。涉案压缩机系格力公司从珠海凌达压缩机有限公司购买,并支付了合理对价,格力公司具有合法来源,不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认为,奥克斯公司系涉案发明专利的专利权人,在专利有效期内,依法对侵犯该专利权的行为有权提起诉讼。凌达公司系格力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格力公司其经营策略和运营情况享有主导控制权。在两起专利侵权诉讼中,格力公司均确认两案件对应的被诉侵权产品空调由其制造、销售,并未明确对涉案压缩机来源情况提出异议。
因此,法院认定格力公司属于专利法意义上的制造者。最终,两起案件法院分别判决格力电器公司赔偿奥克斯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3303万元、2546万元。
截至记者发稿,暂未就该案件获得格力电器方面的回应。
格力电器与奥克斯之间围绕专利的纠纷由来已久。早在2015年,格力电器就将奥克斯告上法庭,诉讼理由为奥克斯涉嫌侵犯3项格力电器实用新型专利,要求奥克斯立刻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相应损失。该案以格力电器胜诉告终,奥克斯赔偿格力电器经济损失230万元。
2017年1月25日,格力电器起诉奥克斯侵害自己的专利权,向法院诉求责令奥克斯停止生产销售相关产品并赔偿4000万元。2020年5月,该案历时3年之久终于尘埃落定,法院判决奥克斯赔偿4000万元,赔偿款已划拨到格力电器账户。这起案件还被广东法院网列为“2019年度广东省知识产权审判十大案件”之一。
2018年底,奥克斯购买了东芝空调的压缩机专利,随即反诉格力电器侵权。2021年12月和2022年8月,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相继做出判决,认定格力电器构成侵权,相关案件赔偿金额累计总额近2.2亿元。
但格力电器和奥克斯均对判决结果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今年4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就该纠纷进行开庭审理,当天庭审持续9小时,近6万人次在中国庭审公开网线上观看了庭审直播。最高人民法院知产法庭将对此案择期宣判。
今年7月16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发布格力电器起诉被告奥克斯等的公告。原告格力电器诉求法院,判令奥克斯、宁波奥胜贸易有限公司、尚彬、刘娟、古汤汤、吴庆壮、黄家柏立即停止侵犯原告商业秘密,同时,判令奥克斯将8个专利权转至格力电器名下,永久删除载有原告商业秘密的电子数据,以及空调器产品、模具、技术图纸等,并索赔9900万元。
除了诉讼外,双方也口水仗不断。2019年6月10日,格力电器向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举报信,举报奥克斯生产销售不合格空调产品。奥克斯当天公开回应称,格力电器举报漏洞百出,正值“618”空调销售旺季来临之际,格力对品牌进行公开诋毁,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已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将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
责编:彭勃
校对:王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