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用他人账户炒股,一自然人被证监会被罚款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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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27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公告,李鹏臻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借用他人证券账户从事证券交易而受到处罚。

李鹏臻在2020年3月至2021年4月期间,借用三个他人证券账户进行证券交易,涉及“*ST跨境”等多只股票。买卖总额分别为43,216.86万元和35,747.44万元,“李某丰”安信证券信用账户交易最活跃;“李某勤”中银国际证券账户和“杨某凤”安信证券普通账户的交易总额分别为8,840.46万元和7,805.91万元。李鹏臻自行控制使用这些账户,且资金来自于其个人。

根据查明的违法事实和所提供的证据,中国证监会认为李鹏臻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构成了《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五条所述的禁止性行为。尽管李鹏臻申辩认为自己的违法行为情节轻微,存在从轻处罚的情节,并积极配合调查,但中国证监会不予采纳这些申辩意见,最终根据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决定对李鹏臻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0万元。

本文源自:金融界

借用他人账户炒股,一自然人被证监会被罚款50万元

作者:天眼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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