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易事特:2023年三季度报告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
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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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增减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1,208,398,286.00 | -0.40% | 3,833,203,837.64 | 2.0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元) | 240,628,268.47 | 56.46% | 521,944,091.58 | 30.8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元) | 101,477,554.74 | -21.55% | 367,091,256.29 | 3.5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元) | -- | -- | 1,307,830,721.64 | 6,772.21% |
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 | 0.10 | 42.86% | 0.22 | 29.41% |
稀释每股收益(元/ 股) | 0.10 | 42.86% | 0.22 | 29.4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率 | 3.50% | 1.13% | 7.76% | 1.46%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3,954,146,925.05 | 14,076,290,938.54 | -0.87%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所有者权益(元) | 6,944,399,254.27 | 6,469,435,120.89 | 7.34% |
?适用□不适用
项目 | 本报告期金额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 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 部分) | 35,105,466.87 | 34,930,984.62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 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 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 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5,066,676.19 | 14,064,965.66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 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335,383.96 | 608,329.87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 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 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 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 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 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 资收益 | 12,247.64 | -59,226.82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 外收入和支出 | 116,844,935.43 | 124,455,928.08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 的损益项目 | 1,678,247.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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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所得税影响额 | 18,536,337.36 | 21,283,403.71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税后) | -322,341.00 | -457,010.16 | |
合计 | 139,150,713.73 | 154,852,835.29 | -- |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
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项目 | 涉及金额(元) | 原因 |
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 212,643.48 | |
小计 | 212,643.48 |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资产负债表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变动幅度 | 变动原因 |
应收票据 | - | 1,940,000.00 | -100.00% | 主要系报告期内应收商 承到期结算所致。 |
应收款项融资 | 20,449,494.21 | 11,664,660.70 | 75.31% | 主要系应收票据结算增 加所致。 |
预付款项 | 317,485,005.05 | 182,478,402.09 | 73.98% | 主要系报告期光伏、储 能业务预付款增加所 致。 |
其他应收款 | 842,417,944.63 | 241,808,985.65 | 248.38% | 主要系报告期转让所持 光伏电站股权转让款增 加和应收股利增加所 致。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109,969,601.29 | 242,271,159.33 | -54.61% | 主要系一年内到期长期 应收款回款所致。 |
长期应收款 | 20,111,974.73 | 37,235,400.79 | -45.99% | 主要系长期应收款到期 回款所致。 |
长期待摊费用 | 26,994,341.88 | 20,566,623.68 | 31.25% | 主要系新增装修支出所 致。 |
短期借款 | 134,312,152.09 | 1,251,429,665.78 | -89.27% | 主要系报告期优化融资 结构减少短期借款增加 长期借款所致。 |
预收款项 | 61,333.30 | 395,833.33 | -84.51% | 主要系报告期公司预收 房租结算减少所致。 |
长期借款 | 1,497,276,341.36 | 976,010,000.00 | 53.41% | 主要系报告期优化融资 结构减少短期借款增加 长期借款所致。 |
利润表项目 | 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变动幅度 | 变动原因 |
信用减值损失 | -14,718,302.18 | -42,454,492.29 | -65.33% | 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回 款增加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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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收益 | 26,727,558.99 | 42,792,134.22 | -37.54% | 主要系报告期内政府补 助减少所致。 |
投资收益 | 45,366,520.18 | 21,182,885.24 | 114.17% | 主要系报告期转让所持 光伏电站股权转股权收 益增加所致。 |
营业外收入 | 125,095,671.64 | 2,307,295.68 | 5321.74% | 主要系报告期客户预收 款转入营业外收入增加 所致。 |
营业外支出 | 639,743.56 | 2,380,143.06 | -73.12% | 主要系报告期内违约金 支出减少所致。 |
所得税费用 | 112,312,456.32 | 56,874,987.48 | 97.47% | 主要系报告期内利润增 加所得税相应增加及部 分光伏电站税收优惠减 免到期由12.5%所得税 率增加到25%所致。 |
现金流量表项目 | 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变动幅度 | 变动原因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额 | 1,307,830,721.64 | 19,030,721.91 | 6772.21% | 主要系数据中心集成业 务及光伏集成业务较去 年同期回款增加所致。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额 | 77,377,876.91 | -103,031,029.09 | 175.10% | 主要系报告期转让金昌 电站和民勤电站股权所 致。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额 | -1,007,529,165.06 | 181,982,245.73 | -653.64% | 主要系报告期融资借款 减少所致。 |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04,948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 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扬州东方集团 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 人 | 31.76% | 739,499,828 | 0 | 质押 | 106,290,000 |
广东恒锐股权 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 人 | 17.93% | 417,568,600 | 0 | ||
新平慧盟新能 源科技有限公 司 | 境内非国有法 人 | 7.42% | 172,704,000 | 0 | ||
赫连建玲 | 境内自然人 | 0.60% | 13,882,615 | 0 | ||
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华 泰柏瑞中证光 伏产业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58% | 13,588,600 | 0 | ||
中国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 | 0.54% | 12,535,90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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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方达创业 板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 | ||||||
香港中央结算 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0.53% | 12,245,692 | 0 | ||
中信建投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天弘中证光 伏产业指数型 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 | 其他 | 0.40% | 9,235,896 | 0 | ||
钟允溪 | 境内自然人 | 0.27% | 6,301,900 | 0 | ||
王伟 | 境内自然人 | 0.15% | 3,576,815 | 0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扬州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 739,499,828 | 人民币普通股 | 739,499,828 | |||
广东恒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 417,568,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17,568,600 | |||
新平慧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72,704,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72,704,000 | |||
赫连建玲 | 13,882,615 | 人民币普通股 | 13,882,615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 瑞中证光伏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 | 13,588,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3,588,600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 方达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 | 12,535,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2,535,900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12,245,692 | 人民币普通股 | 12,245,692 |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 弘中证光伏产业指数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 | 9,235,896 | 人民币普通股 | 9,235,896 | |||
钟允溪 | 6,301,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6,301,900 | |||
王伟 | 3,576,815 | 人民币普通股 | 3,576,815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扬州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新平慧盟新能源科技 有限公司与扬州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公司 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 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前10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 有) | 1、公司股东扬州东方集团有限公司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515,499,828股外,还通过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 保证券账户持有224,000,000股,合计持有739,499,828股; 2、公司股东新平慧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 有35,670,000股外,还通过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 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137,034,000股,合计持有172,704,000 股; 3、公司股东赫连建玲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3,412,300股外, 还通过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10,470,315股,合计持有13,882,615股; 4、公司股东钟允溪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1,183,700股外,还 通过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5,118,200股,合计持有6,301,900股; 5、公司股东王伟通过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 券账户持有3,576,815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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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本期解除限售 股数 | 本期增加限售 股数 | 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拟解除限售日 期 |
赵久红 | 471,825 | 0 | 0 | 471,825 | 高管锁定股 | 任职期内按照 高管锁定股份 限售规定执 行。 |
张顺江 | 416,362 | 0 | 0 | 416,362 | 高管锁定股 | 任职期内按照 高管锁定股份 限售规定执 行。 |
于玮 | 1,596,375 | 0 | 0 | 1,596,375 | 高管锁定股 | 任职期内按照 高管锁定股份 限售规定执 行。 |
万祖岩 | 236,250 | 0 | 0 | 236,250 | 高管锁定股 | 任职期内按照 高管锁定股份 限售规定执 行。 |
胡志强 | 97,500 | 0 | 0 | 97,500 | 高管锁定股 | 任职期内按照 高管锁定股份 限售规定执 行。 |
陈硕 | 400,000 | 0 | 125,000 | 525,000 | 在任期届满前 离职,其就任 时确定的任期 内和任期届满 后六个月内, 每年转让股份 不得超过其所 持股份总数 25%。 | 在其就任时确 定的任期内和 任期届满后六 个月内,每年 转让股份不得 超过其所持股 份总数25%。 |
王进军 | 10,800 | 2,700 | 0 | 8,100 | 在任期届满前 离职,其就任 时确定的任期 内和任期届满 后六个月内, 每年转让股份 不得超过其所 持股份总数 25%。 | 在其就任时确 定的任期内和 任期届满后六 个月内,每年 转让股份不得 超过其所持股 份总数25%。 |
张涛 | 60,750 | 7,500 | 0 | 53,250 | 在任期届满前 离职,其就任 时确定的任期 内和任期届满 后六个月内, 每年转让股份 不得超过其所 持股份总数 25%。 | 在其就任时确 定的任期内和 任期届满后六 个月内,每年 转让股份不得 超过其所持股 份总数25%。 |
合计 | 3,289,862 | 10,200 | 125,000 | 3,404,662 | -- | -- |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公司5%以上股东股权转让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事项
2022年12月11日,公司第一大股东扬州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广东恒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何思模先生及广东省广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股份收购框架协议》,广东恒锐拟将其持有的公司17.94%的股权协议转让给广
物集团,自股份过户完成后,东方集团在未来五年内不可撤销地放弃持有公司的31.78%股份的表决权,东方集团支持广
物集团在上市公司董事会中取得过半数席位,广物集团取得公司控制权。
2023年1月8日,广物集团、广东恒锐、东方集团及何思模先生签署《关于转让所持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之股份转让协议》、《关于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表决权放弃协议》,广东恒锐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向广物集团转让
其持有的公司17.94%的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同时,东方集团不可撤销地放弃其持有的全部上市公司股份的表决权。
2023年4月7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于2023年4月7日向广东省广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作出对广东省广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收购公司股权案不实施进一步审查的决定。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事项尚在进行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2日、2023年1月9日、2023年4月7日披露的《关于股东签署股份收购框架协议的公告》、《关于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放弃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公告》、《关于收到国家市场监
督管理总局〈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
101、2023-002、2023-014)。
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更
(1)公司于2023年6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何佳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何佳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详见于公
司2023年6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
(2)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7月20日收到公司董事肖大志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肖大志先生作为国资股东广东恒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推荐的董事因其工作变动原因辞去公司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职
务。详见于公司2023年7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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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于2023年8月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3年8月17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国资股东广东恒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推荐,董事会
同意增补林茂亮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并兼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提名公司董事候选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
3.东方集团、广东恒锐及何思模先生续签表决权放弃协议
2023年8月18日,东方集团、何思模先生与广东恒锐签署了《关于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表决权放弃协议》,东方集团在本协议签署五年内继续不可撤销地放弃其持有的全部易事特股份(73,949.9828万股)的表决权。协议签署
后,广东恒锐所持公司表决权不发生变化,上市公司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状态不发生变化。详见公司于2023年8
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东方集团、广东恒锐及何思模先生续签表决权放弃协议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3-055)。
4.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1)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激励对象第二个行权期满部分期权未行权的部分股票期权及因激励计划规定的
第三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未达成导致不能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合计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为645.60万份。
以上事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关于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暨股权激励计划
实施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
(2)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数量及价格的议案》,根据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8.36元/份调
整为8.34元/份;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
第一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未达成的原因对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期权数量进行相应调整。经调整后,
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总数由原1,696.00万份调整为945.70万份,合计调减并注销的股票
期权数量为750.30万份。以上事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
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
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2)。
5.关于为公司客户提供担保的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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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于2017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客户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易事特南京新能源有限公司为客户提供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截止报告期末,实际发生担保金额865.18万元,担保对象均为个人客户,本报告期内未发生新增担保金额;(2)公司于2017年7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参股公司共同为合作对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参股公司安徽易事特共同为购买、安装易事特分布式家庭光伏电站的合作对象提供不超过人民
币4,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止报告期末,实际发生担保金额2,729.63万元,担保对象均为个人客户。本报告期
内未发生新增担保金额;
(3)公司于2018年1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参股公司共同为合作对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参股公司安徽易事特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共同为购买、安装易事特分布式家庭光伏电站的合作
对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截止报告期末,实际发生担保金额1,970.34万元,
担保对象均为个人客户,本报告期内未发生新增担保金额;
(4)公司于2018年3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分布式光伏电站合作对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购买、安装易事特分布式光伏电站的合作对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由于该笔授信到期需向银行重新申请授信并签署相关担保合作协议,公司于2019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三十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为分布式光伏电站合作对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为购买、安装易事特分布式
光伏电站的合作对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截止报告期末,实际发生担保金额
3,091.56万元,担保对象均为个人客户,本报告期内未发生新增担保金额。
6.关于公司与员工持股平台共同投资设立钠离子电池项目公司事项
公司于2023年6月2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员工持股平台共同投资设立钠离子电池项目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员工持股平台共同投资设立钠离
子电池项目控股子公司。钠离子电池的项目公司主要从事钠离子电池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具体公司名称及经营范围以
工商核准为准),注册资本5,000万元,其中公司以货币方式认缴出资4,000万元,占总股份比例80%,员工持股平台东
莞市易纳壹号新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东莞市易纳贰号新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货币方式合计认缴出资
1,000万元,占总股份比例20%。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上述项目公司设立事宜,并办理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以上事项详见公司于2023年
6月29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与员工持股平台共同投资设立项目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
044)、《关于公司与员工持股平台共同投资设立项目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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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2023年9月30日 | 2023年1月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2,079,941,480.26 | 1,840,625,278.33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911,937.00 | 1,047,005.94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1,940,000.00 | |
应收账款 | 3,541,251,083.23 | 3,986,317,506.42 |
应收款项融资 | 20,449,494.21 | 11,664,660.70 |
预付款项 | 317,485,005.05 | 182,478,402.09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842,417,944.63 | 241,808,985.65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301,187,741.69 | 71,678,214.50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1,420,160,470.25 | 1,290,978,413.89 |
合同资产 | 15,722,551.75 | 15,835,697.32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109,969,601.29 | 242,271,159.33 |
其他流动资产 | 267,463,294.29 | 262,145,392.26 |
流动资产合计 | 8,615,772,861.96 | 8,077,112,501.93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20,111,974.73 | 37,235,400.79 |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长期股权投资 | 416,872,272.41 | 406,778,949.27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477,963,072.23 | 473,597,072.23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63,346,066.55 | 58,534,220.56 |
固定资产 | 2,774,178,641.33 | 3,554,616,102.06 |
在建工程 | 604,403,171.64 | 510,294,573.80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146,805,693.11 | 148,387,073.14 |
无形资产 | 165,702,992.09 | 147,427,897.67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20,813,412.28 | 22,317,196.76 |
长期待摊费用 | 26,994,341.88 | 20,566,623.68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65,858,030.71 | 66,140,095.42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555,324,394.13 | 553,283,231.23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5,338,374,063.09 | 5,999,178,436.61 |
资产总计 | 13,954,146,925.05 | 14,076,290,938.54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34,312,152.09 | 1,251,429,665.78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767,955,950.33 | 731,275,026.24 |
应付账款 | 1,170,317,756.50 | 1,069,597,397.82 |
预收款项 | 61,333.30 | 395,833.33 |
合同负债 | 473,478,801.71 | 481,937,645.16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24,215,019.03 | 19,561,430.03 |
应交税费 | 92,191,607.98 | 78,066,715.73 |
其他应付款 | 294,424,433.40 | 241,735,905.88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97,452,442.79 | 193,675,591.41 |
其他流动负债 | 198,203,786.24 | 234,735,316.66 |
流动负债合计 | 3,352,613,283.37 | 4,302,410,528.04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1,497,276,341.36 | 976,010,000.00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137,131,652.26 | 137,437,892.01 |
长期应付款 | 1,480,773,019.45 | 1,764,090,984.00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5,210,084.98 | 5,520,619.9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7,969,671.47 | 18,103,531.16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138,360,769.52 | 2,901,163,027.07 |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