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科新发展: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作为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已事先收悉公司提供的拟于 2023年 10月 24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
次临时会议审议事项的相关资料。经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基于独立判断,我们对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1、我们在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职业、学历、职
称、工作经历及兼职情况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的基础上,认为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资格和能力,能够胜任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岗位的职责;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中关于非
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规定,不存在《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提名人的提名资格、提名、审议和表
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将姚雪华女士、黄海平先生、连远锐先生、谭
晓岚女士作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将邹志强先生、张娟女士、陈刚先生作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选举。
独立董事: 张娟 邹志强 李新
二零二三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