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维信诺: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年 10月 19日,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审阅了相关文件,对公司此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已届满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根据《公司 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注销 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已届满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注销审议流程合法、合规,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我们同意注销 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已届满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二、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云谷(固安)科技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能够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未侵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
(本页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杨有红
娄爱东
张奇峰
2023年 10月 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