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晨生态(300237):公司董事股份变动情况暨提前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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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美晨生态:关于公司董事股份变动情况暨提前终止的公告

美晨生态(300237):公司董事股份变动情况暨提前终止

山东美晨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股份变动情况暨提前终止的公告
董事徐海芹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山东美晨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0日披露了《关于董事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公司董事徐海芹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计划自本计划披露日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918,75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637%),且每年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其当年持有公司全部股份的25%(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数量相应进行调整)。

近日,公司接到董事徐海芹先生出具的《告知函》,获悉徐海芹先生因个人原因,结合对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合理判断,决定提前终止实施本计划。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变动情况
1、本次股份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 变动方式 变动期间 累计变动股数(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徐海芹 集中竞价 2023/9/25-2023/9/27 500,000 0.0347
合计 -- -- 500,000 0.0347
注:(1)徐海芹先生本次变动股份来源为均为个人增持股份。

2、本次变动前后直接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公司股份 比例(%) 股数(股) 占公司股份 比例(%)
徐海芹 合计持有股份 2,100,000 0.1456 1,600,000 0.111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525,000 0.0364 25,000 0.0017
  有限售条件股份 1,575,000 0.1092 1,575,000 0.1092
注:上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提前终止的情况
三、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股东股份变动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上述股东本次股份变动已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与此前披露的意向、计划保持一致。

3、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董监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截至本公告日,徐海芹先生一直严格遵守上述规定,不存在违反规定的情形。除上述法规要求外,徐海芹先生未曾作出其他特殊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4、上述股东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5、上述股东提前终止实施本计划。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徐海芹先生《告知函》。

特此公告。


山东美晨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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