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国泰君安”)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600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的申请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33号”文注册。
发行人本次债券采用分期发行的方式,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50亿元),为本次债券项下的第十一期发行。
本期债券名称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六期)”(品种一:债券简称为“23国君11”,债券代码为“240095”;品种二:债券简称为“23国君12”,债券代码为“240096”)。
2、本期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
3、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一年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为1,638.26亿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中的所有者权益合计);发行人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人民币111.22亿元、150.13亿元和115.07亿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125.48亿元(2020年、2021年及2022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发行人在本期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4、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相关管理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发行,专业个人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专业机构投资者参与交易,专业个人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5、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为2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品种二为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本期债券引入品种间回拨选择权,两个品种之间可以双向回拨,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本期债券发行申购情况,在总发行规模内,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选择权。
6、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本期债券发行申购情况,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即减少其中一个品种的发行规模,同时对另一品种的发行规模增加相同金额,回拨比例不受限制,但品种一和品种二的最终发行规模合计不超过50亿元(含50亿元)。
7、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8、本期债券品种一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2.2%-3.2%;品种二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2.5%-3.5%。本期债券最终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在利率询价区间内确定。
9、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23年10月17日(T-1日)向网下投资者进行利率询价,并根据询价结果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于2023年10月17日(T-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10、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及《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的专业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具体配售原则请详见本公告之“三、网下发行”之“(六)配售”。
11、网下发行面向专业投资者。专业投资者通过提交《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网下申购,专业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单位为10,000手(1,00010,000 10,000 1,000
万元),超过 手的必须是 手( 万元)的整数倍。
12、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人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资者应遵循独立、客观、诚信的原则进行合理报价,不得协商报价或者故意压低或抬高价格或利率,获得配售后应严格履行缴款义务。
13、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款缴纳等具体规定。
14、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本期债券具体上市时间另行公告。本期债券可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大宗交易平台和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上市交易。
15、发行人在本期债券发行环节,不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债券发行的利率或者价格应当以询价、协议定价等方式确定,发行人不操纵发行定价、暗箱操作,不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不直接或通过其他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不实施其他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
16、发行人如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5%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参与本期债券认购,发行人将在发行结果公告中就相关认购情况进行披露。
17、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六期)募集说明书》,有关本期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查询。
18、有关本期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19
、如遇市场变化,经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后可以延长本期债券簿记时间或取消本期债券发行。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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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1、发行人全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六期)。
3、注册文件:发行人于2022年1月6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3号),注册规模为不超过600亿元。
4、发行金额:本期债券发行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50亿元)。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本期债券发行申购情况,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即减少其中一个品种的发行规模,同时对另一品种的发行规模增加相同金额,回拨比例不受限制,但品种一和品种二的最终发行规模合计不超过50亿元(含50亿元)。
5、债券期限: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为2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品种二为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本期债券引入品种间回拨选择权,两个品种之间可以双向回拨,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本期债券发行申购情况,在总发行规模内,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选择权。
6、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为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7、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债券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8、发行对象:本期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9、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方式为簿记建档发行。
10、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11、起息日期:本期债券品种一的起息日为2023年10月19日;本期债券品种二的起息日为2023年10月19日。
12、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计息,付息频率为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13、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利息登记日为付息日的前1个交易日,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上一计息期间的债券利息。
14、付息日期:本期债券品种一的付息日为2024年至2025年间每年的10月19日;本期债券品种二的付息日为2024年至2028年间每年的10月19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5、兑付方式:本期债券的本息兑付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来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
16、兑付金额:本期债券到期一次性偿还本金。
17、兑付登记日:本期债券兑付登记日为兑付日的前1个交易日,在兑付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相应本金及利息。
18、本金兑付日期:本期债券品种一的兑付日期为2025年10月19日;本期债券品种二的兑付日期为2028年10月1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
19、偿付顺序:本期债券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等同于发行人普通债务。
20、增信措施:本期债券不设定增信措施。
21、信用评级机构及信用评级结果: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
22、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将用于偿还公司债券用途。
23
、质押式回购安排:本期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质押式回购。
24、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5、簿记管理人: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26、受托管理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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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二)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日期 | 发行安排 |
T-2日 (2023年10月16日) | 刊登募集说明书、发行公告、信用评级 报告 |
T-1日 (2023年10月17日) | 网下询价 确定票面利率 公告最终票面利率 |
T日 (2023年10月18日) | 网下发行首日 |
T+1日 (2023年10月19日) | 网下发行截止日 网下认购的专业投资者应不晚于当日 15:00前将认购款划至簿记管理人专用 收款账户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
二、网下向专业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网下投资者
本期网下利率询价对象为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专业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专业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应当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且符合《管理办法》《上交所适当性管理办法》《适当性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利率询价预设区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期债券品种一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2.2%-3.2%;品种二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2.5%-3.5%。本期债券最终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面向专业投资者询价簿记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后在利率询价区间内确定。
(三)询价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为2023年10月17日(T-1日),参与询价的投资者必须在2023年10月17日(T-1日)(14:00-17:00)之间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六期)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以下简称“《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见附件)传真或发送邮件至簿记管理人处。经簿记管理人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可以延长网下利率询价时间。
(四)询价办法
1、填制《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拟参与网下询价的专业投资者可以从发行公告所列示的网站下载《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
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应注意:
(1)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预设区间内填写询价利率;
(2)每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最多可填写20个询价利率,询价可不连续;
(3)填写询价利率时精确到0.01%;
(4)询价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5)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超过1,000万元的必须是1,000万元的整数倍;
(6)本期申购标位为非累计标位。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总金额是指在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此申购利率(包含该申购利率)时,投资者在该申购利率的新增认购需求。每一标位单独统计,不累计。
(7)每家专业投资者只能提交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如投资者提交两份以上(含两份)《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未经与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以最后到达的视为有效,之前的均视为无效。
2、提交
参与利率询价的专业投资者应在2023年10月17日(T-1日)(14:00-17:00)将以下资料传真或发送邮件至簿记管理人处:
(1)填妥并由经办人或其他有权人员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经授权的业务章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见附件一);
(2)簿记管理人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上述资料提供不齐全的,簿记管理人有权认定投资人提交的申购无效。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一旦传真或发送邮件至簿记管理人处,即构成投资者发出的、对投资者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要约。投资者如需对已提交至簿记管理人处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进行修改的,须征得簿记管理人的同意,方可进行修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修改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簿记管理人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传真:021-33389827
021-33389956
咨询电话:
邮箱:zqbj3@swhysc.com
3、利率确定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利率询价结果在预设的利率区间内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并将于2023年10月17日(T-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
三、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
网下发行的对象为符合《管理办法》规定且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专业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专业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应当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且符合《管理办法》《上交所适当性管理办法》《适当性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为第十一期发行,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50亿元(含50亿元)。
参与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每个专业投资者的最低申购单位为10,000手(1,000万元),超过10,000手的必须是10,000手(1,000万元)的整数倍,簿记管理人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的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四)发行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2个交易日,即2023年10月18日(T日)至2023年10月19日(T+1日)。
(五)申购办法
1、参与本期债券网下申购的专业投资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自行承担有关的法律责任。
2、凡参与本期债券网下认购的专业投资者,认购时必须持有登记公司的证券账户。尚未开户的专业投资者,必须在2023年10月16日(T-2日)前开立证券账户。
(六)配售
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专业投资者的获配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依照以下原则: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向高对认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按照等比例的原则进行配售,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有权决定本期债券的最终配售结果。
(七)缴款
簿记管理人将于2023年10月18日(T日)向获得配售的专业投资者发送《配售缴款通知书》或《网下认购协议》,内容包括该专业投资者获配金额和需缴纳的认购款金额、付款日期、划款账户等。上述《配售与缴款通知书》或《网下认购协议》与专业投资者提交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共同构成认购的要约与承诺,具备法律约束力。
获得配售的专业投资者应按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认购款须在2023年10月19日(T+1日)15:00前足额划至簿记管理专用收款账户。划款时请注明专业投资者简称和“23国君11认购资金”或“23国君12认购资金”字样,同时向簿记管理人提交划款凭证。
账户名称: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账号:11050161610009507572
开户银行:建行北京丰盛支行
105100003138
大额支付系统号:
(八)违约申购的处理
获得配售的投资者如果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簿记管理人指定账户足额划付认购款项,将被视为违约。簿记管理人有权处置该违约投资者申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四、认购费用
本期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五、风险提示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就已知范围已充分揭示本期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六期)募集说明书》。
六、发行人、簿记管理人和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
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法定代表人:贺青
联系人:沈凯、谢佐良
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768号国泰君安大厦17层
电话:021-38676309
传真:021-38670309
邮政编码:200120
(二)牵头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
名称: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9号安信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黄炎勋
联系人:庄国春、李泽言、谢奉杰、詹诗钰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9号安信金融大厦
电话:0755-81682808
传真:0755-81682808
(三)联席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名称: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法定代表人:杨玉成
联系人:王宏志、丁天硕、刘秋燕、李敏宇
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世纪商贸广场39层
电话:021-33389888
传真:021-33389955
(四)其他联席主承销商
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周伟、李华筠、董?、陈子涵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北塔2203室
电话:021-68801581
传真:021-68801551
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法定代表人:张纳沙
联系人:杨阳、李博、占鹏、杨祉豪
联系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2105
电话:0755-82131518、0755-81982136
0755-81982974
传真:
附件一: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六期)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重要声明 填表前请详细阅读发行公告、募集说明书及填表说明。 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且由其经办人或其他有权人员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经授权的 业务章,传真或邮件发送至簿记管理人后,即构成申购人发出的、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要约。 申购人承诺并保证其将根据簿记管理人确定的配售数量按时完成缴款。 | |||
基本信息 | |||
机构名称 |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法定代表人 | ||
经办人姓名 | 传真号码 | ||
办公电话 | 移动电话 | ||
证券账户名称(上海) | 证券账户号码(上海) | ||
利率询价及申购信息 | |||
品种一:2年期(询价利率区间2.2%-3.2%) | |||
申购利率(%) | 申购金额(万元)(非累计) | 获配总量不超最终发行量 的比例要求(如有) | |
品种二:5年期(询价利率区间2.5%-3.5%) | |||
申购利率(%) | 申购金额(万元)(非累计) | 获配总量不超最终发行量 的比例要求(如有) | |
重要提示: 本期为非累计申购,单一利率最低申购额为1,000万元整,超过1,000万的为1,000万的整数倍。 参与网下询价的专业投资者,请将此表填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经授权的业务章后,于2023 年10月17日14:00-17:00传真或邮件发送至簿记管理人处。 申购传真:021-33389827,咨询电话:021-33389956。 申购邮箱:zqbj3@swhysc.com |
申购人在此承诺: 1、申购人以上填写内容真实、有效、完整,未经与发行人及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本认购申请表不可 撤销,申购单的送达时间以簿记室传真显示时间为准; 2、申购人的申购资格、本期申购行为及本期申购资金来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 关规定及其他适用于自身的相关法定或合同约定要求,已就此取得所有必要的内外部批准,并将在认 购本期债券后依法办理必要的手续; 3、申购人在此承诺接受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制定的本期网下发行申购规则;申购人同意簿记管理人 有权依据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的申购金额最终确定其具体配售金额,并接受簿记管理人所确定 的最终配售结果和相关费用的安排; 4、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其获得配售,则有义务按照《配售缴款通知书》或《网下认购协议》规 定的时间、金额和方式,将认购款足额划至簿记管理人通知的划款账户。如果申购人违反此义务,簿 记管理人有权处置该违约申购人订单项下的全部债券,同时,本申购人同意就逾时未划部分按每日万 分之五的比例向簿记管理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簿记管理人和主承销商由此遭受的损失; 5、申购人理解并确认,本次申购资金不是直接或者间接来自于发行人及其利益相关方,或配合发行 人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未直接或通过其他利益相关 方接受发行人提供财务资助等行为。 6、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遇不可抗力、监管机构要求或其他可能对本期发行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 情况,在经与主管机关协商后,发行人及簿记管理人有权暂停或终止本期发行; 7、申购人理解并确认,自身不属于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5%的股东及 其他关联方等任意一种情形。如是,请打勾确认所属类别: (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持股比例超过5%的股东 ( )发行人的其他关联方 8、申购人承诺遵循独立、客观、诚信的原则进行合理报价,不存在协商报价、故意压低或抬高利率、 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 9、申购人已阅知《专业投资者确认函》(附件二),并确认自身属于( )类投资者(请填写附 件二中投资者类型对应的字母); 若投资者类型属于B或D,并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的,请打勾确认最终投资者是否为符合基金 业协会标准规定的专业投资者。( )是( )否 10、申购人已详细、完整阅读《债券市场专业投资者风险揭示书》(附件三),已知悉本期债券的 投资风险并具备承担该风险的能力。 11、申购人理解并接受,簿记管理人有权视需要要求申购人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加 盖公章的营业执照、以及监管部门要求能够证明申购人为专业投资者的相关证明;簿记管理人有权视 需要要求申购人提供部门公章或业务专用章的授权书。(如申购人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文件,簿记管理 人有权认定其申购无效。) |
经办人或其他有权人员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及《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之规定,请确认本机构的投资者类型,并将下方投资者类型前的对应字母填入《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中:(A)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及其理财子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B)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如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请同时阅读下方备注项)(C)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D)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
2、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
3、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如为合伙企业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请同时阅读下方备注项);
(E)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专业投资者。请说明具体类型并附上相关证明文件(如有)。
备注:如为以上B或D类投资者,并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根据穿透原则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符合基金业协会标准所规定的专业投资者,并在《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中勾选相应栏位。
附件三:债券市场专业投资者风险揭示书(以下内容不用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但应被视为本申请表不可分割的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尊敬的投资者:
为使贵公司更好地了解投资公司债券的相关风险,根据交易所关于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特为您(贵公司)提供此份风险揭示书,请认真详细阅读,关注以下风险。
贵公司在参与公司债券的认购和交易前,应当仔细核对自身是否具备专业投资者资格,充分了解公司债券的特点及风险,审慎评估自身的经济状况和财务能力,考虑是否适合参与。
具体包括:
一、债券投资具有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放大交易风险、标准券欠库风险、政策风险及其他各类风险。
二、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财务状况、实际需求、风险承受能力,以及内部制度(若为机构),审慎决定参与债券认购和交易。
三、债券发行人无法按期还本付息的风险。如果投资者购买或持有资信评级较低或无资信评级的信用债,将面临显著的信用风险。
四、由于市场环境或供求关系等因素导致的债券价格波动的风险。
五、投资者在短期内无法以合理价格买入或卖出债券,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六、投资者利用现券和回购两个品种进行债券投资的放大操作,从而放大投资损失的风险。
七、投资者在回购期间需要保证回购标准券足额。如果回购期间债券价格下跌,标准券折算率相应下调,融资方面临标准券欠库风险。融资方需要及时补充质押券避免标准券不足。
八、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交易所规则的变化、修改等原因,可能会对投资者的交易产生不利影响,甚至造成经济损失。
特别提示:
本《风险揭示书》的提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债券认购和交易的所有风险。
贵公司在参与债券认购和交易前,应认真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债券募集说明书以及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确认已知晓并理解风险揭示书的全部内容,并做好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确定自身有足够的风险承受能力,并自行承担参与认购和交易的相应风险,避免因参与债券认购和交易而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附件四:
填表说明:(以下内容不需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但应被视为本发行公告不可分割的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1、票面利率应在询价利率区间内由低到高填写,最小变动单位为0.01%;2、询价利率可不连续;
3、每个申购利率上的申购金额不得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超过1,000万元的必须是1,000万元的整数倍;
4、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是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申购利率时,投资者的新增的投资需求,每一标位单独统计,不累计;
5、有关票面利率和申购金额的限制规定,请参阅发行公告相关内容;6、票面利率及申购金额填写示例(声明:本示例数据为虚设,不含任何暗示,请投资者根据自己的判断填写)。
假设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的询价区间为4.30%-4.60%。某投资者拟在不同票面利率分别申购不同的金额,其可做出如下填写:
申购利率(%) | 申购金额(万元)(非累计) |
4.30% | 2,000 |
4.40% | 4,000 |
4.50% | 7,000 |
4.60% | 10,000 |
— | —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4.30%时,该询价要约无效;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4.40%,但高于或等于4.30%时,新增有效申购金额为2,000万元,有效申购总额为2,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4.50%,但高于或等于4.40%时,新增有效申购金额为4,000万元,有效申购总额为6,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4.60%,但高于或等于4.50%时,新增有效申购金额为7,000万元,有效申购总额为13,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高于或等于4.60%时,新增有效申购金额为10,000万元,有效申购总额为23,000万元。
7、参与网下利率询价的专业投资者请将此表填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经授权的业务章后传真或发送邮件至簿记管理人处。
8、投资者须以传真方式或发送邮件参与本期网下利率询价。
传真:021-33389827
咨询电话:021-33389956
邮箱:zqbj3@swhys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