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华夏中国交建高速公路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收益分配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 8月 24日
一、公募 REITs 基本信息
公募REITs名称 | 华夏中国交建高速公路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 资基金 | |
公募REITs简称 | 华夏中国交建高速REIT | |
场内简称 | 中交REIT(扩位简称:华夏中国交建REIT) | |
公募REITs代码 | 508018 | |
公募REITs合同生效日 | 2022年 4月 13日 |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告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基础设施 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华夏中国交建高 速公路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华夏中国交建高速公路封闭式基础设施证 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等 | |
收益分配基准日 | 2023年6月30日 | |
截止收益 分配基准 日基金的 相关指标 | 基准日公募REITs份额净 值(单位:元) | - |
基准日公募REITs可供分 配金额(单位:元) | 70,467,508.75 | |
截止基准日公募REITs按 照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 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 元) | - | |
本次公募REITs分红方案(单位:元 /10份公募REITs份额) | 0.7046 | |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 本次分红为2023年度第2次分红 |
2、根据《华夏中国交建高速公路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应当将不低于合并后年度可供分配金额的 90%以现金形式分配给投资者。本基金的收益分配在符合分配条件的情况下每年不得少于 1次。本次分配金额为 70,460,000.00元,占截止本次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金额的 99.99%。截止基准日公募 REITs按照本次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与实际分配金额间可能存在尾差,具体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规则为准。
二、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 2023年8月28日 | |
除息日 | 2023年8月29日(场内) | 2023年8月28日(场外) |
现金红利发放日 | 2023年9月1日(场内) | 2023年8月30日(场外) |
分红对象 | 权益登记日在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 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 |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 本基金收益分配采取现金分红方式,不支持红利再投 资。 | |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2002]128号《财政 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 题的通知》及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 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利润, 暂不征收所得税。 | |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
2、现金红利款将于 2023年 8月 30日自本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分派期间(2023年 8月 24日至 2023年 8月 28日)暂停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2)本基金可供分配金额是指在基金合并财务报表净利润基础上通过合理调整计算得出的金额,在可供分配金额计算过程中,应当先将合并财务报表净利润调整为税息折旧及摊销前利润(EBITDA),并在此基础上综合考虑项目公司持续发展、项目公司偿债能力、经营现金流等因素后确定可供分配金额计算调整项。
本次可供分配金额计算调整项如下:
基础设施基金发行份额募集的资金;收购基础设施项目所支付的现金净额,包括收购基础设施项目所支付的对价抵减收购日取得的项目公司货币资金;期初现金余额;金融资产相关调整;应收、应付项目的变动;当期资本性支出;当期支付的利息及所得税费用;偿还借款支付的本金以及对未来合理的相关支出预留,包括重大资本性支出、预留不可预见费用、期末负债。
经过上述项目调整后,本基金自 2023年 4月 1日至本次收益分配基准日2023年 6月 30日期间的可供分配金额为人民币 70,440,468.15元。
本基金截止本次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可供分配金额 70,467,508.75元,包含前期未分配的可供分配金额 27,040.60元,以及 2023年 4月 1日至 2023年 6月 30(3)权益登记日当天买入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卖出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四、相关机构联系方式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咨询、了解本次分红相关事宜。
五、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资产净值的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作为特许经营权类产品,随着运营年限的增长,剩余期限内如本基金未扩募新资产,则已持有资产的账面价值逐年降低,进而导致基金净值逐渐降低甚至趋于零。本基金还存在因基金份额交易价格上涨导致 IRR为 0甚至亏损的风险(基础设施项目能够产生的可供分配金额存在上限,基金交易价格上涨过高将导致全周期 IRR下降为 0甚至出现本金亏损的风险)。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参与本基金相关业务前,应当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熟悉基础设施基金相关规则,自主判断基金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