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21、200521 证券简称:长虹美菱、虹美菱B 公告编号:2023-043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子公司
合肥长虹美菱生活电器有限公司增加提供信用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根据《证券法》《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为支持公司控股子公司合肥长虹美菱生活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菱生活电器”)的发展,保证其后期正常运营动力,解决其发展中存在的资金缺口问题,公司拟对美菱生活电器增加提供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信用担保额度,担保期限为一年,用于其日常生产经营。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3年 8月 16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合肥长虹美菱生活电器有限公司增加提供信用担保额度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上述担保事宜,超过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的2/3,议案审议通过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美菱生活电器最近一期的资产负债率已超过70%,且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度已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最近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累计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无需经外部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二、本次对外担保额度情况
公司本次对外担保额度的相关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2023 年原授 信担保 额度 | 本次增 加担保 额度 | 本次增 加后 2023年 授信担 保额度 | 截至目 前担保 余额 | 担保方 持股比 例(直 接) | 本次增 加担保 额度占 上市公 司最近 一期净 资产比 例 | 被担保方最 近一期资产 负债率 | 是否 关联 担保 |
长虹美菱股 份有限公司 | 合肥长虹美菱生 活电器有限公司 | 35,000 | 8,000 | 43,000 | 30,000 | 70% | 1.47% | 80.84% | 否 |
合肥长虹美菱生活电器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12月24日
法定代表人:钟明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莲花路2163号美菱研发试验中心 注册资本:5,000万元
经营范围:家用电力器具、非电力家用器具、燃气灶具、燃气热水器、燃气壁挂炉、快热式电热水器(电采暖壁挂炉)、蓄热式系列电暖器、直热式系列电暖器、厨房及卫生间用家具、视听设备、广播电视设备、计算机、通讯和其他电子设备、室内装修材料、通用设备、水纯净设备、箱包、个人护理、个人卫生用品、健康电器、按摩器材、五金百货的研发、销售;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第二、三类医疗器械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美菱生活电器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559,292,964.66元,负债总额为452,015,872.49元,净资产为107,277,092.17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1,419,586,443.18元,利润总额为50,372,577.15元,净利润为40,576,245.84元。
截至2023年6月30日,美菱生活电器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553,004,901.45元,负债总额为447,054,643.21元,净资产为105,950,258.24元,2023年1-6月营业收入为775,737,017.98元,利润总额为29,384,915.84元,净利润为23,764,641.11元。
美菱生活电器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直接持有美菱生活电器70%的股权,美菱生活电器核心管理团队成立的合伙企业(宁波鸿翎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美菱生活电器30%的股权,本公司为其第一大股东。美菱生活电器不是本公司的直接或间接持有人或其他关联人的控股子公司或附属企业,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担保。美菱生活电器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
截至目前美菱生活电器的股权结构图如下:
美菱生活电器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直接持有美菱生活电器70%的股权,美菱生活电器核心管理团队成立的合伙企业(宁波鸿翎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美菱生活电器30%的股权,本公司为其第一大股东。美菱生活电器不是本公司的直接或间接持有人或其他关联人的控股子公司或附属企业,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担保。美菱生活电器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
截至目前美菱生活电器的股权结构图如下:
四川省财政厅 |
90% 10%
% 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100% 四川 公司 省绵 阳市 3.24% |
四 长虹(香港)贸易有限公司 省 |
% 司 公司合肥长 虹美菱生活电器有限公司 |
%
%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为公司对下属控股子公司美菱生活电器增加提供的信用担保额度,为连带责任保证的信用担保。本次担保事项公司尚未与相关方签订担保协议,公司及美菱生活电器将在担保额度内,按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签署具体担保协议和反担保协议。
五、董事会与独立董事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1.提供担保原因
鉴于下属控股子公司合肥长虹美菱生活电器有限公司尚缺乏自主融资能力或在间接融资方面能力较弱,公司作为美菱生活电器的控股股东,为支持美菱生活电器的发展,满足其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降低融资成本,董事会认为公司有必要为其维持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增加提供担保额度。
2.担保风险
美菱生活电器经营状况良好,未发生过贷款逾期未还事项。同时,美菱生活电器的多数董事及主要经营管理人员均由本公司推荐,从而能够及时了解其经营和财务状况。因此,为支持美菱生活电器的发展,通过对美菱生活电器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经营情况、资金情况和风险等各方面综合评估,公司愿为其银行授信提供担保。在美菱生活电器其他股东无法提供担保的情况下,美菱生活电器将以其归属于全体股东的同等额度的有效资产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因此,本次担保风险可控。
3.股权结构及其他股东担保情况
被担保对象美菱生活电器的股权结构详见本公告“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美菱生活电器的另一股东方合伙企业(美菱生活电器核心管理团队)由于个人原因无法按持股比例为美菱生活电器银行授信提供担保。
公司对被担保对象的经营有绝对控制权,担保风险较小,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4.反担保情况说明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降低担保风险,公司要求被担保对象美菱生活电器以其归属于全体股东的同等额度的有效资产提供反担保,即:
鉴于美菱生活电器的另一股东方合伙企业(美菱生活电器核心管理团队)由于个人原因无法按持股比例为美菱生活电器银行授信提供担保,但均同意美菱生活电器以其归属于全体股东的同等额度的有效资产向本公司担保提供相应的反担保。鉴于美菱生活电器为本公司合并报表内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对其具有实际控制力,公司认为美菱生活电器具备反担保能力。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对外担保行为,控制对外担保风险。本次对子公司合肥长虹美菱生活电器有限公司增加提供信用担保额度人民币 8,000万元,是公司支持控股子公司美菱生活电器经营发展需要,保证其后期正常运营动力、解决其发展中存在的资金缺口问题、降低融资成本的需要。美菱生活电器为本公司直接持股70%的控股子公司,美菱生活电器将以其归属于全体股东的同等额度的有效资产向本公司本次担保提供相应的反担保,担保风险可控。
2.本次对外担保的被担保对象最近一期的资产负债率已超过70%,且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度已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最近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累计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控制对外担保,公司进行的对外担保决策程序合法,依法运作,对外担保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认为,美菱生活电器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其资信状况良好,具有偿还债务能力。公司本次对美菱生活电器增加提供的担保额度,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保证其正常运营,进一步提高子公司的经济效益,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对美菱生活电器增加提供信用担保额度人民币8,000万元,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2023年度,公司对下属控股及全资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其全资子公司提供信用担保的总额度为574,956.9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1.25%。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对下属控股及全资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其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00,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8.14%。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主体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其他相关说明
以上担保金额为公司对美菱生活电器提供信用担保的上限,具体担保以实际贷款金额及担保协议为准。
八、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3.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对子公司合肥长虹美菱生活电器有限公司增加提供信用担保额度的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