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证监局披露了对恒丰银行成都分行的罚单,其因基金销售业务存在违规问题被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根据罚单内容,恒丰银行成都分行的违规问题都涉及以下几个问题,例如“基金销售业务部门人员和分支机构基金销售业务负责人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基金销售业务内部考核机制并不完善;业务方案未经合规风控人员合规审查并出具合规审查意见。”
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商学院数字经济与金融创新研究中心联席主任盘和林在接受时代周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监管机构对银行违规开具罚单是正常现象,且这几年银行监管加强,此类罚单数量并不在少数,只不过涉及的几家银行都属于中小银行。“一般来说,罚单对于大银行来说无关痛痒,对于小银行痛感比较强。对于银行基金销售业务,只要不暂停,一般来说影响不大。”
33张罚单指向银行基金销售
根据2020年发布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下称《办法》)银行从事基金销售业务是受到证监会监管的。
“基金销售机构应当强化人员资质管理,确保基金销售人员具有基金从业资格。未经基金销售机构聘任,任何人员不得从事基金销售活动,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上述《办法》中写道。
此外,根据上述《办法》,基金销售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基金销售人员持续培训机制,加强对基金销售人员行为的监督和检查,并建立相关人员的离任审计或者离任审查制度。基金销售人员不得从事与基金销售业务有利益冲突的业务活动。
四川证监局对恒丰银行成都分行的处罚并非个案,在此之前,浙江证监局曾一连披露了对3家银行的罚单,杭州银行、温州银行、温州瓯海银行均因基金代销业务存在违规问题被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根据时代周报记者的不完全统计,截至8月16日,各地证监局今年至少开出了33张对20余家银行的罚单。
“无证上岗”成被罚主要原因
各家银行在基金销售管理方面普遍存在一些问题,较常见的包括“基金销售业务部门负责人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部分基金销售人员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合规风控人员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如未建立离任审计制度,监察稽核报告存在问题等、未对销售新产品进行审查,或审查不严格、推介语有误导性、未做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考核评价机制不科学合理。”
时代周报记者通过对上述罚单梳理发现,“无证上岗”是违规行为中出现频率最高的一项。
例如,兴业银行重庆分行“存在部分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员工从事基金销售业务相关工作的情况”被责令改正措施;厦门银行“因部分分支机构基金销售业务负责人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等原因”被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盘和林告诉时代周报记者,基金代销可能存在的问题有很多,“比如销售的机构没有资质、风控过程流于形式、销售基金的客户经理没有上岗资质、遗漏报送相关风控表格等等。当前基金代销有一整套流程,任何流程中的失误都有被处罚的风险。部分监管条款未来还需优化,对消费者投资风控的针对性还有待加强。”
在基金销售市场,银行是基金代销的主渠道,但也面临着激烈的竞争和严峻的监管考验。如何进一步完善基金代销业务的内控制度,强化业务规范性和合规化,确保投资者权益不受损害是,是具备基金代销资格的银行所需要深思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