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洋股份(002708):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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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光洋股份: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光洋股份(002708):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1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49,201.1076 万元。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56,209.7967 万元。
2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49,201.1076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公司发行的所有股份均为普通股。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56,209.7967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公司发行的所有股份均为普通股。
3 第一百八十六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 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 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 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 日内在《中国证券报》上公告。债权 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 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 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 担保。 第一百八十六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 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 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 决议之日起 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 30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或媒 体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 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 45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 供相应的担保。
4 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分立,其财产 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 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 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中 国证券报》上公告。 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分立,其财产 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 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 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中 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或媒体上公告。
5 第一百九十条 公司需要减少注册 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 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 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 在《中国证券报》上公告。债权人自 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 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 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将不低于法定 的最低限额。 第一百九十条 公司需要减少注册 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 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 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或媒体上公 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 30日 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 相应的担保。 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将不低于法定 的最低限额。
6 第一百九十七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 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 日内在《中国证券报》上公告。债权 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 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 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第一百九十七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 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 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或媒体 上公告。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 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 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说明债权的有 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 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 进行清偿。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说明债权的有 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 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 进行清偿。